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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安全衛生
Environmental, Health and Safety
台大駐警隊緊急報案專線:(02) 3366-9110
台大衛生保健中心緊急醫療專線:(02) 3366-9595
規則辦法
► 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實驗場所審查程序要點
► 高分子所實驗室安全守則
相關連結
► 教育部實驗室安全衛生網
► 台大環保暨安衛中心
► 台大環安衛作業申報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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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應變措施五大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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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你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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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是何種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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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現場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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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求進一步的協助與支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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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戴必要防護用具,確保本身的安全後才進入災害現場。
火災警鈴響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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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將可燃氣體及危險氣體關閉,並確認自己實驗室及附近實驗室無異狀後,儘速至一樓101室前查看受信總機哪一區亮起黃燈,迅速至該區查看是否有異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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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確認是火災,則視情況救火、119報警、通知人員撤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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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確認為誤報,則關上主電鈴鍵、外部電鈴鍵,通知廠商維修。
火災及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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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閉總電源及瓦斯,並儘速移開周圍之易燃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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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現場人員疏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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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火災種類,選擇實驗室內適當之滅火器滅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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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火勢繼續擴大,應立即打電話「119」,通知人員撤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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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引起爆炸,則因爆風及飛散物的破壞,可能導致第二次事故,或繼續爆炸之危險,故應儘速撤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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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傷人員儘速送醫。
化學藥品濺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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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化學品或氣體大量濺漏時,應立即疏散附近人員,並打開抽風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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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緊急通報程序通知實驗室負責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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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戴必要之防護用具,以適當之外洩液中和劑,中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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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污染區以黃塑膠繩隔離標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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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傷人員儘速送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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