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位考試 Degree Exam
資格考 Qualifying > 博士班 For Doctor
說明:每學年度舉辦一次,配合本校教務處作業時間,需於6/30日前將「博士班資格考與成績抵免申請書」送 至所辦公室申請資格考。
本所資格考方式:筆試 or 成績抵免,博士生可視狀況併行。
資格考期限:博士班第四個學期結束前,未完成者退學。
資格考科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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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類:高等高分子化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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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類:高分子物理I:固態物理、高分子固態物理、高分子物理化學(擇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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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類:生醫高分子
筆試申請與考核標準
當有科目成績無法達到抵免標準時,可向所辦公室提出筆試申請,之後請授課教師出考題,並與授課教師約時間進行筆試測驗。
各科獨立計分(滿分100分,70分以上及格),第一次考試,若有不及格科目,可就不及格之科目重考。若重考仍有不及格科目者將予以退學。
成績抵免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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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生:化學類、物理類、生物類中任2類修課成績皆達該班前50%,可抵免資格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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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職生:化學類、物理類、生物類任1類修課成績達該班前50%,可抵免資格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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逕修博士學位之碩士生:碩士班平均成績列全班前五名者,可抵免博士班資格考試。
預口試 Pre-oral > 博士班 For Doctor
預口試申請
預口試的兩周前,請指導教授及所長簽章後將下列文件送至所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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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屆畢業生成績審核表(請自行填寫左右欄位之已修學分及本學期正在修習學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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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成績單正本(到行政大樓一樓投幣機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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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發表或已接受之paper抽印本
預口試當日
請自行依口試委員人數準備「博士論文口試初審評分表」,其他請依照各實驗室習慣,自行準備其他口試文件或物品(如空白紙張、簡報筆、錄音筆、餐具等)、茶水和餐食給口試委員。
預口試結束後
將口試委員簽完名的博士論文口試初審評分表正本繳回至所辦。
學位考試 Oral > 碩博士班 For Master & Doctor
學位考試申請
於每學期11/30(預計於第一學期口試)或4/30前(預計於第二學期口試)至myNTU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申請,請指導教授及所長簽章後將下列文件送至所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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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考試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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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屆畢業生成績審核表(請自行填寫左右欄位之已修學分及本學期正在修習學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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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成績單正本(到行政大樓一樓投幣機申請)
學位考試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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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學期: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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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學期:7月31日
最遲口試兩週前
自行下載口試文件,填妥後依照下面信件範例傳至所辦信箱,所辦會協助確認學位考試內容,確認後所辦會製作口試委員聘函,請將聘函連同論文初稿一同給口試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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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標題:XXX(學號+姓名)申請O月O日學位考試
信件內容:
學位考試資訊整理如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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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
姓名:
學號:
指導教授/共同指導教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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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題目
中文題目:
英文題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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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日期與地點
日期與時間:
地點:
信件附檔:學位考試委員名冊、支領清冊、口試紀錄表、口試委員會審定書、論文口試評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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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若有校外口試委員,請先詢問委員的身分證字號,並填寫在支領清冊中
口試前日
若為實體口試,請自行列印所辦協助確認後的文件;若有口試委員採線上口試,請先將口試成績單寄給該名口試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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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委員審定書*1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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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紀錄表*1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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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領清冊*1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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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口試成績單*口試委員人數
口試當日
請依照各實驗室習慣,自行準備其他口試文件或物品(如空白紙張、簡報筆、錄音筆、餐具等)、茶水和餐食給口試委員。
口試結束後
將口試委員簽完名的口試委員審定書、口試紀錄表、支領清冊、論文口試成績單全數繳回至所辦(請繳回正本),所辦會將口試委員審定書掃描回傳至同學信箱,請拿掃描檔與論文定稿去印製畢業論文!
口試委員審定書:論文電子檔免附,論文紙本必附!
論文定稿之繳交圖書館期限(含紙本及電子檔):第一學期為2月15日、第二學期為8月20日。
其他狀況
一、撤銷學位考試申請:
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,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,應於學校學期結束日前提出「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」,且次學期仍應辦理註冊,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,以一次不及格論。
申請期限:第一學期為1月31日;第二學期為7月31日。
二、已通過學位考試,但該學期不畢業:
口試後,因故或有其他規劃,選擇暫不畢業離校,應提出「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」,請指導教授及所長簽章後送至所辦公室,且次學期仍須辦理註冊,保留學籍,於預計畢業的學期繳交論文最後期限前再上傳論文電子檔。
申請期限:第一學期為1月31日;第二學期為7月31日。
三、已通過學位考試,XX學期將畢業:
承第二項,在預計畢業的學期,至myNTU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選擇「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書」,請指導教授及所長簽章後送至所辦公室,並在該學期期限內繳交論文(含紙本及電子檔)至圖書館,辦理離校程序完成後才可領取畢業證書。
申請期限:第一學期為11月30日;第二學期為4月30日。
論文定稿之繳交圖書館期限(含紙本及電子檔):第一學期為2月15日、第二學期為8月2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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狀況範例:
王小明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口試,但實驗來不及做完,改為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完成口試,109學年度至國外交換一年,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畢業離校。
應對作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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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第一學期:於11/30前至myNTU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申請學位考試,於1/31前提出「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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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第二學期:辦理註冊,於4/30前至myNTU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申請學位考試,口試後提出「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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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第一學期:辦理註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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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第二學期:辦理註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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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:辦理註冊,於11/30前至myNTU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提出「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書」,於2/15前繳交論文電子檔及紙本至圖書館,依照「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」完成離校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