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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修訂】研究生選論文指導教授準則

Kim Jennings

2021年10月14日

111學年度新生適用

本次修訂適用於111學年度入學之研究所新生。

■ 專任教師: 碩士班學生每年最多收3人、博士班學生每年最多收2人為原則,碩士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不在此限,但每年總數以不超過6人為原則。 ■ 合聘教師: 每年提供4名碩士班員額,依其意願最多收1位碩士班新生(碩士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不在此限)。

■ 碩士班新生: 選擇指導教授時,應先與5名以上(含5名)教授進行面談(附件:指導教授面談簽單),希望考生能在放榜兩週內決定指導教授。


 

*完整準則條文,請見本所網頁「章程條例」 *指導教授面談簽單請詳見本公告附件,同時放在路徑「表單下載」 *首次實施,希望111學年度新生對本項目的執行難易度給予意見回饋,本所將依意見回饋進行滾動式調整 *合聘教師將於111學年度起於高分子所開設選修課程: v 王立義老師-專題討論(與本所專任教師合授) v 陳文章老師-電子與光電高分子(英語授課) v 戴子安老師-軟質材料 v 何國川老師-應用電化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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