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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逕博】逕行修讀博士學位有關事宜

考試類別

逕行修讀博士

​考試資訊

一、本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:

依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。 1.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全班(組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。各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之依據,亦得為更嚴格之規定。 2.因其他特殊情形,經擬逕修之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。 二、須檢具下列文件: 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 2.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。 3.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。 4.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規定應繳交之資料。 三、申請者請於3月30日至4月7日止,將應繳資料送至申請系所。 四、洽詢單位:教務處研教組,電話:33662388(校內分機62388)轉412孫小姐。 五、本校訂有「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」,承辦人:研發處丁德偉先生,電話:33666635。詳情請參閱:https://ord.ntu.edu.tw/w/ordntu/GW_200720121805219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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